关于上海市心理学会进行第二届(2007-2011)会员注册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07-03-31   文章来源:   作者:   浏览次数: 122

各位会员:

根据《社会团体管理条例》、《上海市心理学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上海市心理学会自2003年8月成立以来已近四年,按规定将换届,换届前需 要进行会员注册登记。根据上海市心理学会2007年3月31日第六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的“换届筹备工作实施方案”,现将有关会员注册登记事项通知如 下:

一、注册对象

上海市心理学会第一届全体会员(查看学会网站www.shps.org.cn公布的注册名单);

其他自愿申请加入上海市心理学会的人员。

二、注册要求

缴纳2007年9月—2011年8月(第二届)会费(一次缴清);

普通会员120元(30元/年),学生会员40元(10元/年)。

三、缴费方式

1、    邮递请寄: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大内 上海市心理学会;

邮政编码200062。

2、    现场缴纳: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楼1212室 上海市心理学会办公室;

3、    专业委员会所属会员由各专业委员会统一收取。

四、注册时间

2007年4月1日—5月31日。

凡按时登记注册的会员,则自缴费之日起即为上海市心理学会第二届正式会员,享有学会章程规定的权利、责任和义务(将在学会网站公布注册名单),未按时登记者则自动失去会员资格。

衷心感谢广大会员长期以来对学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,正是因为你们的关心、支持,学会才能够得到迅速的发展,不断的壮大。

联系电话:021-62232915;   联系人:徐卫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市心理学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7年3月31日